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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子押在交警处,双方不解决车子一直押着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6 11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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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虽说扣押车辆行为与双方协商最终能否达成共识确实没有紧密的关联性,然而根据现有法规规定,为确保各类证据搜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有权强行扣留事故车辆,并发给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交通事故车子押在交警处,双方不解决车子一直押着吗

扣押车辆与双方是否达成共识之间并无必然关联。

按照相关法规,为搜集证据之必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暂时扣押涉事机动车辆一段时间,并向当事人开立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这类被暂予扣押的车辆需由交管部门进行妥善保管。

同时,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押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当经核实确认货物重量、体积以及导致的实际损失后,交管部门应通知案件涉及的机动车驾驶员或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这些物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二、交通事故不管谁的责任,住院有1.8万的赔付金额吗

当被机动车撞击导致的双方皆负同等责任时,在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金额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皆由该保险公司予以承担。

若医疗费用超过了上述保险公司所设定的保险金额上限,那么责任方亦应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作出相应的赔付,即保险公司与责任方需共同承担此笔债务。

至于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车险赔付准则,以下是具体介绍:

1.对受害者身体所造成的伤害,所要支付的保险赔偿项目主要包含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多方面;

2.若受害者因伤致残,需申请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等;

3.若受害者不幸离世,则需要增加支付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4.受害者或其亲属受到精神伤害时,可以获得安慰性赔偿。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交强险对于身故赔偿设有固定的赔偿限制额度为人民币18000元。

当受害者的损失低至或等于这个限制额度时,交强险将会全额负责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赡养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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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获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的。 3、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追尾了会对车子质量有影响吗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追尾了会对车子质量有影响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驾驶机动车追尾了一般对车子的质量有影响,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该追尾事故是因为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的,则应当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责任人应当赔偿相应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是不是有车损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是不是有车损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除车辆以外财物损坏的,责任人需要对损坏的财物进行赔偿,购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2、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或者委托三方机构估价。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小区发生车祸是交通事故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小区发生车祸是交通事故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小区内发生车祸不一定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小区内发生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在实际生活中,应当区分封闭住宅小区和非封闭管理的小区。 在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 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出车祸后多久可以取车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出车祸后多久可以取车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当事人因为出车祸机动车被扣留的,一般三十日内可以取车,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法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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